【公屋戶注意】公屋亂裝修隨時被終止租約 有咩設備唔改得?
撰文:李智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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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屋戶入伙受房屋署公屋租約條款規限,不能違規擅自改動單位裝置,否則可能遭終止租約。究竟隔火門、防盜閘鎖、花灑及水龍頭,哪些可以改動呢?
房屋委員會透過FB專頁「公屋人情風貌」教育公屋戶,入伙裝修要分清楚「ABC」,即係公屋固定裝置分類甲、乙、丙,供租戶分辨公屋單位的固定裝置能否改換或清拆。原來隔火門、單位大門、廚房門及減音窗,均屬固定裝置甲類,一定不能拆下;防盜閘及鎖屬固定裝置乙類,如需更換要先獲房署批准,並要跟足條款;而花灑和水龍頭屬固定裝置丙類,即可以自行更換,無須事先申請。
根據公屋租約條款,事前未經房屋署書面同意,租戶不得在單位內安裝任何固定裝置、間隔或其他架設,亦不可拆除單位內的原有固定裝置或設備。如違規改動,即屬違反租約條款,如不能還原,有可能遭終止租約。租戶可參考屋邨辦事處的固定裝置分類列表,以免觸犯條款。